现将学校2023年度教学案例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公示期间,对案例成果有异议者,可通过书面方式或电话方式向研究生院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兰轲轲、汪冬云;联系电话:0552-3169053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