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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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及全体研究生: 根据《mg4355vip线路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安财发〔2023〕20号)文件要求,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招聘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由教师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并报校研究生奖助工作办公室备案后设置。 1.助管:校聘助管职数由学校根据经费及需要核定,各处级单位可在学校核定职数外自行设置助管岗位。本学期助管岗位设置情况详见《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需求汇总表》(附件1)。 2.助研:研究生导师可以按照在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数100%设置助研岗位,或根据科研需要申请设置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助研岗位。 3.助教、辅导员助理:相关教师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设置。 4.各单位可自筹经费设置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岗位设置及津贴发放情况报校研究生奖助工作办公室备案。 5.设岗单位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定期考核”的原则对应聘者进行选拔、聘用、培训及考核。 二、岗位申请 1.每人每学期只能申请一个“三助一辅”岗位。 2.申请“三助一辅”岗位的研究生,须经导师同意,且品德优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学有余力。其中辅导员助理岗位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在读期间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或法律处罚者,在处分或处罚期间不准予申请“三助一辅”工作;聘任期间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或法律处罚者,取消聘任资格,停发津贴。 4.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予申请下学期“三助一辅”岗位。 三、岗位津贴及来源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考核每学期期末进行,津贴在考核通过后于受聘的下一个学期开学初发放。助研每学期按5个月发放;助管、助教、辅导员助理每学期按4个月发放。考核不合格者不发放津贴。详见下表:
四、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2月26日,校研究生奖助工作办公室发布本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需求(附件1)。 2.3月3日前,有意向申请“三助一辅”岗位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附件2),交设岗单位或设岗教师。 3.助研岗位由导师或课题组选聘;助管、助教、辅导员助理岗位由设岗单位会同设岗教师选聘。 4.设岗单位填写《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拟录用汇总表》(附件3),并于3月7日前将纸质版报校研究生奖助工作办公室(1号行政楼C215室)备案,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cyjsgl@163.com。
联系人:杨晓庆 张秋璐 联系方式:3173756
附件: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需求汇总表.xlsx 附件3.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拟录用汇总表(单位填写).xls 附件4.mg4355vip线路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pdf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