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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26     访问次数: 2294

各单位及全体研究生:

根据《mg4355vip线路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安财发〔202320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三助一辅”岗位聘用的研究生。

二、 考核要求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考核工作由设岗单位会同设岗教师负责。

助管、助教、辅导员助理岗位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助研岗位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助研岗位有以下成果(成果日期须在考核学期内)之一者,认定为考核优秀:

1.主持校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以立项单位发布的结项材料为准,其中校级项目结项等级须为重点项目);

2.参与导师校定B级及以上课题研究(须在课题组成员名单内,以立项单位发布的结项材料为准);

3.以独撰、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校定C级及以上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同第一作者。须见刊)。

三、 岗位津贴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在考核通过后一次性发放。助研每学期按5个月发放;助管、助教、辅导员助理每学期按4个月发放。考核不合格者不发放津贴。





    设置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的单位可在学校规定的津贴标准外,结合工作量、工作表现及经费情况增发岗位津贴。


四、 工作流程

1.受聘研究生填写《岗位考核表》(附件1)一式两份。一份递交设岗单位,确定考核等级;一份由设岗单位整理汇总后报研究生奖助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

2.设岗单位汇总考核结果,填写《考核汇总表》(附件2),报研究生奖助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不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不予发放津贴。

3.设置助研岗位的单位填写《助研津贴导师资助部分来源统计表》(附件3)。

4.有自设助管岗位情况的单位填写《自设助管岗位津贴发放情况备案登记表》(附件4)。

5.有增发岗位津贴情况的单位填写《增发岗位津贴情况备案登记表》(附件5)。

以上材料请于7月3日前报送至研究生管理科(1号行政楼C212)。纸质版须签字盖章,电子版以“xx(单位)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三助一辅’考核为主题”发送至邮箱acyjsgl@163.com。


附件.zip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6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