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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09     访问次数: 115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总结经验、选树典型,充分发挥社会实践育人功能,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研究生寒假社会实践总结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遵照学校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要求,完成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团队。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优秀指导教师奖项需提交《mg4355vip线路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同一团队只能推荐一名教师。

2.申报优秀团队奖项需提交《mg4355vip线路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申报书》(附件2)(含调研报告)、有实践单位签章的证明或评价材料、活动照片(每个活动1张为宜、宣传及报道材料、主要成果等。其中调研报告应符合学术要求,遵守学术规范,不得有抄袭、剽窃等现象,报告作者署名应当明确,内容详实,有调查数据、有原因分析、有建议对策等,字数不少于5000字。

3.各培养单位对本部门寒假社会实践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依据各培养单位组织和宣传力度、申报团队数量、工作开展时效性等指标综合评比最佳组织奖。

4.学校对随团指导学生参加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专任教师计算工作量,详情参照《mg4355vip线路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1519号)。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审核并填写汇总表(附件6),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车票、住宿发票、调研照片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5.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类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颁发奖金和证书。

三、材料提交

请各培养单位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研究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审查申报团队的活动时间、活动形式等内容,并于324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版附件346,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科(一号行政楼C212);

2.电子版附件12346,整理压缩后以“XX学院2023年研究生寒假社会实践”为主题发送至邮箱:acyjsgl@163.com

3.电子版附件1和附件2需提交完整版和匿名版各一份;

4.电子版附件1和附件2需以“XX学院优秀团队X号”或“XX学院优秀指导教师X号”命名,其中“X号”为其在附件34中的序号(如:法学院优秀团队1号,文学院优秀指导教师2号)。请保持编号一致!

 

  附件.rar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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