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管理,确保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mg4355vip线路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修订)》(2020年9月9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考核及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岗位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考核
本次考核的对象为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三助一辅”岗位聘用的研究生。各设岗单位成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三助一辅”考核工作。
(一)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二)助管岗位的考核由设岗单位负责;助研、助教、辅导员助理的岗位考核由设岗单位会同设岗教师负责。
(三)助研岗位有以下成果之一者,认定为考核合格:
1.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立项或结项);
2.参与导师课题研究;
3.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同第一作者);
4.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
5.校级及以上学术论坛、学术会议并提交文章;
6.校级及以上社会实践项目获奖。
助研岗位考核合格者,须提交支撑材料,其中条件2“参与导师课题研究”需提供参与课题的名称、编号等信息,及每月至少2篇的研究工作记录,并由导师签字认可。考核支撑材料原件由设岗单位负责审核,复印件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二、岗位征集
(一)助研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助研岗位按照在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总数的100%设置。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助研岗位由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每名导师设置岗位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鉴于新生入学3个月后取得正式学籍并确定导师,“助研”岗位原则上从研一的第二学期开始设立。
(二)助管
助管岗位主要辅助相关科室事务性工作。职能部门按照学校设置的科级机构申报,学院按照党委(团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和教学科研办公室申报,每个科级机构原则上申报数不超过2个。学校没有设置科级机构的处级单位,原则上申报数不超过2个。
(三)助教
助教岗位的申报以课程为单位,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作业量大、实验课时较多的课程,申报课程的学生数需在300人以上(含300人);
2.承担本科生教学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3.一位教师只能申报1个助教岗位。
(四)辅导员助理
辅导员助理岗位的申报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业务能力强,学有余力,经导师同意,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从事辅导员助理工作;
3.具有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背景,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
4.所带学生人数在300人以上(含300人)的辅导员可申请1个辅导员助理岗位。
三、岗位津贴
(一)助研岗位考核合格后每人每月500元,其中学校资助400元,导师资助100元,每学期按照5个月支付。 助研经费导师资助部分来源于可用课题项目经费或者其他有效个人账户。其中,校内导师的助研经费导师资助部分只能来源于课题项目经费,导师应提供可足额划转助研津贴的经费账户。
(二)助教、助管、辅导员助理岗位考核合格后每人每月400元,每学期按照4个月由学校支付。
四、材料报送
(一)设岗单位须提交本单位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受聘研究生在学期结束前须向设岗单位递交《岗位考核表》(附件1)一式两份,一份由设岗单位留存备查,另一份由设岗单位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研究生“三助一辅”考核结果,由设岗单位填写《考核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一份由设岗单位留存备查,另一份由设岗单位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不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不予发放津贴并取消下一聘期应聘资格。
(四)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填写《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研经费导师资助部分来源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需导师签名确认。
(五)请各单位认真填写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需求汇总表》(附件4)。
(六)请各单位于6月30日17点前将以上纸质版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研究生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整理压缩后以“xx(单位)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三助一辅”为主题发送至邮箱acyjsgl@163.com。
附件.rar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