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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招聘录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2-25     访问次数: 710

各单位及全体研究生

根据《mg4355vip线路研究生“三助”实施办法》(校政字〔2017〕162号)和《mg4355vip线路研究生“三助”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招聘录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经各单位申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核定,最终确定共设置助教岗位11个,助管岗位149,专业学位助研岗位50,辅导员助理岗位9个。

2.助教岗位以申报课程学生数300人以上标准核定;助管岗位综合考虑机构设置和部门工作量核定。

3.每个研究生担任的“三助一辅”岗位不超过一个,学术学位“助研”岗位按在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总数100%设定,直接聘任,无需申报(各类考试成绩有不及格现象的不予聘任且不予发放助研经费)助管、助教、辅导员助理岗位只能聘任专业学位硕士生;辅导员助理岗位聘用研究生政治面貌需为中共党员。

4.“三助一辅”岗位聘用研究生须具备良好思想品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强,课程考核不及格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不得聘用为“三助一辅”岗位。

5.除学术学位助研岗位,其他岗位聘用均需在系统申报。

二、岗位聘任程序

本次聘用工作通过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研究生首先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然后进入“培养管理”——“三助岗位申请”——“我要申请岗位”,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固定岗,如果本次申请没有被设岗单位录用,可以继续申请其他岗位,申请岗位后请及时与设岗单位或设岗教师联系。

助管、助教、辅导员助理、专业学位助研岗位由设岗单位/教师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对岗位应聘者进行选拔、聘用。

设岗单位应依据学校“三助”工作实施办法,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并且根据各岗位实际,采取不同考查形式,综合应聘研究生的业务能力和岗位需求,形成聘用意见,并将聘用结果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时间安排

2月26-28日:设岗单位登录教务系统发布岗位需求

31-3月4日:研究生个人申请

3月5-3月11日:设岗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录用及调剂工作

3月14日前,请各单位填写《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录用汇总表》并盖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51683227@qq.com。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2月25

  

附件:1.岗位需求汇总表

      2.岗位录用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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