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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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管理,确保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mg4355vip线路研究生“三助”实施办法》(校政字〔2017〕162号)《mg4355vip线路研究生研究助理工作实施细则》(校政字〔2017〕161号)的要求,现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考核及第二学期岗位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考核 本次考核的对象为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三助一辅”岗位聘用的研究生。“助管”和“辅导员助理”岗位考核由设岗单位负责,从出勤率、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职责完成情况等方面评定;“助教”岗位考核由设岗教师负责;“助研”岗位考核由导师负责,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评定(2018级新生不参与本学期助研岗位考核)。 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助教、助管和辅导员助理考核合格者按400元/月的标准发放津贴,助研考核合格者按500元/月的标准发放津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下一聘期应聘资格。 二、岗位征集 (一)助教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助教岗位的申报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作业量大、实验课时较多的普通本科课程; 2.承担本科生教学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3.一位教师只能申报一个助教岗位。 (二)助管 1.助管岗位主要辅助各培养单位的教学科研工作或职能部门事务性工作,以各单位的科级机构为基数申报,原则上各科级机构岗位数不超过4个。 2.助管岗位重点向工作任务重,人手少的单位倾斜。 (三)助研 1.研究助理岗位设置,学术型硕士生按照在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总数的100%设定岗位职数;专业学位硕士生由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定岗位职数。 2.“助研岗位”从研一的第二学期开始设立,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全日制在校脱产学习的非定向培养研究生; 第二,学业成绩良好,各类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第三,未超过规定修业年限的; 第四,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 (四)辅导员助理 1.辅导员助理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 2.能够协助辅导员老师做好学生管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习顾问、集体活动的组织以及各种评优等工作; 3.能够经常性的深入学生学习、生活一线,倾听并及时反馈学生诉求; 4.原则上每个培养单位申报数不超过3个。 三、助研经费导师资助部分来源统计 1.本学期助研岗位按照在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总数的100%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设岗要求设定,每人每月导师资助100元,每学期按照5个月支付。 2.助研经费可来源于足额划拨经费的近一年科研课题财务编号、工资账户或者其他有效个人账户。 四、材料报送 1.请受聘研究生认真填写《岗位考核表》,一式两份提交至设岗单位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不参加考核者不发放津贴。 2.请各设岗单位和设岗教师根据受聘人开展的实际工作成效,评定考核结果,并由相关单位填写《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考核汇总表》。 3.请各单位认真填写《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助研经费导师资助部分来源统计表》,纸质版需导师签名确认,如有导师现金发放,需导师及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4.请各单位认真填写《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需求表》,其中助教需求表须由设岗教师本人签名,专业学位硕士生助研需求表须由导师本人签名。 5.请各单位于12月27日下班前将以上纸质版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科,电子版整理压缩后以“xx单位2018年秋季学期三助一辅”为主题发送至3451683227@qq.com。 联系人:汪芳芳 凌帅 联系电话:3173756
mg4355vip线路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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