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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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及全体研究生: 社会实践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和有效途径,在提升研究生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深入学习和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引导广大研究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研究生的奉献意识、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现将2017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喜迎十九大 实践托起中国梦 二、指导思想 本着“经风雨、见世面、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原则,注重实践导向,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将理论教育、社会观察和实践体验结合起来,让学生在实践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知行统一”。 三、实践内容 (一)确立原则 1.走与专业相结合之路,凸显特色。要结合各专业特点,进行相关领域的调研,确立专业性强的实践主题,凸显专业特色。 2.密切服务社会之路,凸显贡献度。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确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联系的主题,使学生通过社会实践投身到服务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经济行业发展等事业中;使实践成果能为有关部门带来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产生出一定的社会贡献度。 3.走求真务实之路,凸显规范性。在实践主题的调研过程中,既要深入到实地考察,又要预想到具体组织实践过程的细节,做好规划,确保成效。 (二)参考主题 详见附件6 四、组织形式 (一)团队组建 学校确立一批校级重点团队,培养单位根据专业情况组建若干实践团队。团队人数在8-15人(不含指导教师和领队),其中设负责人1名。要求填写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见附件4),团队要有相对固定的实践区域或者接收单位并填写实践服务地接收证明(见附件5),有一个专题调研或社会调查课题,有预期的实践成果,最终形成1篇专题调研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或公开论文发表。 (二)指导教师确立 1.指导教师的确立 团队设指导教师1-2名,其中1名原则上应为相关领域的专业教师。指导教师要热心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能提供专业视角帮助学生完成实践选题,修改完善实践计划;能带领学生深入实践一线,为学生的实践活动提供科学指导;能帮助学生进行实践总结,指导学生形成质量好、上水平、专业性强的实践成果。指导教师的管理、考核、待遇参照《mg4355vip线路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15〕19号)和《mg4355vip线路中青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实施办法》(校政字〔2010〕2号)。 2.指导教师工作量的认定 指导人数在8人以上团队,且已成功申报,实践活动结束后一周内需在mg4355vip线路研究生寒暑期社会实践系统中上传指导教师本人往返车票复印件、住宿费发票复印件图片、带有指导教师本人与团队成员一起实地调研的图片资料,并填写附件7;若因在蚌埠本地或周边开展实践等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往返车票证明的,除需上传图片资料外,还需上传能证明社会实践指导天数的证明材料,如当地新闻报道截图(报道中需包含实践团队名称,指导老师姓名以及实践天数)、经被调研单位盖章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中也应包含实践团队名称,指导老师姓名以及实践天数)等。 五、立项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即日起,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积极报名。招募平台网址:http://yjs.ancai.cc,申报团队在线注册并填写申报书,培养单位进行初级审批。 (二)6月24日前,培养单位完成审批,填写mg4355vip线路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2、3)并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6月26日前,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遴选确立校级重点示范团队并发布。全体社会实践团队(含院级团队)完成实践项目的最终修改。工作中坚持学生自愿申报,培养单位具体指导,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筹协调的工作方法。校级团队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协调完成,院级团队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完成。 (四)7月上旬至8月下旬,各团队按照活动计划、日程安排到接收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五)9月初,团队填写《mg4355vip线路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并提交立项结题报告。学校将对校级重点示范团队进行结题并评比。各培养单位对院级团队及自筹经费团队也应进行结题及评比,并择优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推荐院级优秀团队参加资助评审,提交材料、团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团队专题调研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 (六)10月中旬,学校将根据团队活动成果成效、活动地域及实际花费额度等对活动进行资助。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研究生社会实践立项工作,结合主题,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号召广大学生积极参加。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要认真抓好重点团队的组队工作,确保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 2.请各培养单位要特别重视实践团队尤其是赴外省市实践团队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安全教育意识,确保参与师生的人身安全。 联系人:汪芳芳 电话:3173756 邮箱:313532119@qq.com 七、总结表彰 暑期社会实践结束后,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评审,对优秀社会实践团队和个人进行表彰。
研究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附件1:我院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汇总表(校级重点).xlsx 附件2:我院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汇总表(院级重点).xlsx 附件3:我院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汇总表(院级一般).xlsx 附件4:我院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