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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2-30     访问次数: 1805

各培养单位:

根据《mg4355vip线路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在《关于组织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下发后,研究生积极申请,经培养单位初审,共计363人申报创新基金项目,其中:经济类176项、管理类110项、综合类77项。研究生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匿名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构想”等272项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获准立项。为切实做好我校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研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mg4355vip线路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申报书规定的内容进行研究。申报书将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研究周期为一年,立项时间从2017年元月开始计算。

二、资助金额:重点项目每项5000元;一般项目每项2000元。资助金额以最终研究成果确定。

三、 项目结题基本要求:

1.项目执行期间,重点项目须以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校定核心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一篇以上;一般项目须以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校定一般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一篇以上,且均注明“mg4355vip线路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项目批准编号)”;

2.提交项目研究报告;

四、希望各项目主持人在导师的指导下,按时按质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指导教师及导师组加强指导,培养单位对项目研究进度强化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一:2016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立项名单.xlsx

附件二:mg4355vip线路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中文学术期刊分类目录.doc 

 

                                                              研究生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