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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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假 范围:已被录取的mg4355vip线路研究生因病或因事不能按时报到注册或不能坚持在校学习者。 程序:研究生日常请假审批工作由培养单位负责,但涉及到休学、退学等学籍变动的,需将材料提供给研究生处审批。 办理地点:所在培养单位教学办公室;研究生处教学管理科(一号行政楼C-211) 提示:病假,应有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证明。请假在三天以内,经辅导员同意,由所在培养单位审批;请假在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研究生处审批;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由分管校领导审批。请假超过一个月,应予以休学。详细规定见《mg4355vip线路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章。 二、开具研究生在学证明或研究生应届毕业证明 范围:具有mg4355vip线路研究生学籍的在学研究生。 程序:填写《mg4355vip线路研究生在学证明》、《mg4355vip线路研究生应届毕业证明》,经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审核签字,并加盖所在培养单位公章后,到研究生处审核盖章。 办理地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处研招办(一号行政楼C-207) 办理时间:每周三下午和周五上午 三、办理研究生成绩单或成绩证明 范围:取得mg4355vip线路学籍的在校研究生。 程序:由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打印、审核、加盖单位公章,盖研究生处公章。 办理地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处研招办(一号行政楼C-207) 办理时间:每周三下午和周五上午
四、教室申请 范围:研究生开展活动、研究生晚自习 程序:填写《mg4355vip线路研究生教室申请表》(具体教室不用填写),经辅导员或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审核,并加盖所在培养单位公章后,到研究生处办理。 办理地点:研究生处教学管理科(一号行政楼C-211) 五、缓考 范围:因病或考试安排有冲突的在校研究生; 程序: (1)填写《mg4355vip线路缓考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 (2)导师、所在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3)将《mg4355vip线路缓考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交研究生处审批。 办理地点:研究生处教学管理科(一号行政楼C-211) 办理时间:每学期第17周 六、补考 范围:缓考课程或学位课成绩低于75分且高于60分的课程 程序:考试登陆“研究生系统”根据考核结果自行确定。 地点:研究生教学楼大厅公布 时间:下学期第2周周三下午 七、重修 范围:培养环节成绩低于60分或考核不合格 程序:考试登陆“研究生系统”,重新选定重修课程。 时间:下学期第1周 八、实验室开放时间 范围:全体在校研究生 程序:到研究生实验室值班室(工作室6)登记即可。 地点:广学楼四楼北侧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2:00—5:30,晚上6:00—9:30 九、学术交流资助申请流程 范围:全体学术型在校研究生 程序: (1)填写《mg4355vip线路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资助申请表》,同时提交邀请函。 (2)导师、所在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3)将《mg4355vip线路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资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交研究生处审批。 (4)返校后及时到研究生处办理报销手续。 办理地点:研究生处教学管理科(一号行政楼C-211) 提示:必须凭主办方邀请函申请;交通费和住宿由mg4355vip线路教师公务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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