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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有关教学培养日常事项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 2014-10-20     访问次数: 348

一、请假

范围:已被录取的mg4355vip线路研究生因病或因事不能按时报到注册或不能坚持在校学习者。

程序:研究生日常请假审批工作由培养单位负责,但涉及到休学、退学等学籍变动的,需将材料提供给研究生处审批。

办理地点:所在培养单位教学办公室;研究生处教学管理科(一号行政楼C-211

提示:病假,应有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证明。请假在三天以内,经辅导员同意,由所在培养单位审批;请假在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研究生处审批;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由分管校领导审批。请假超过一个月,应予以休学。详细规定见《mg4355vip线路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章。

 

二、开具研究生在学证明或研究生应届毕业证明

范围:具有mg4355vip线路研究生学籍的在学研究生。

程序:填写《mg4355vip线路研究生在学证明》、《mg4355vip线路研究生应届毕业证明》,经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审核签字,并加盖所在培养单位公章后,到研究生处审核盖章。

办理地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处研招办(一号行政楼C-207

办理时间:每周三下午和周五上午

 

三、办理研究生成绩单或成绩证明

范围:取得mg4355vip线路学籍的在校研究生。

程序:由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打印、审核、加盖单位公章,盖研究生处公章。

办理地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处研招办(一号行政楼C-207

办理时间:每周三下午和周五上午 

 

四、教室申请

范围:研究生开展活动、研究生晚自习

程序:填写《mg4355vip线路研究生教室申请表》(具体教室不用填写),经辅导员或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审核,并加盖所在培养单位公章后,到研究生处办理。

办理地点:研究生处教学管理科(一号行政楼C-211

 

五、缓考

范围:因病或考试安排有冲突的在校研究生;

程序:

1)填写《mg4355vip线路缓考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

2)导师、所在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3)将《mg4355vip线路缓考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交研究生处审批。

办理地点:研究生处教学管理科(一号行政楼C-211

办理时间:每学期第17

 

六、补考

范围:缓考课程或学位课成绩低于75分且高于60分的课程

程序:考试登陆“研究生系统”根据考核结果自行确定。

地点:研究生教学楼大厅公布

时间:下学期第2周周三下午

 

七、重修

范围:培养环节成绩低于60分或考核不合格

程序:考试登陆“研究生系统”,重新选定重修课程。

时间:下学期第1

 

八、实验室开放时间

范围:全体在校研究生

程序:到研究生实验室值班室(工作室6)登记即可。

地点:广学楼四楼北侧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200530,晚上600930

 

九、学术交流资助申请流程

范围:全体学术型在校研究生

程序:

1)填写《mg4355vip线路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资助申请表》,同时提交邀请函。

2)导师、所在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3)将《mg4355vip线路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资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交研究生处审批。

4)返校后及时到研究生处办理报销手续。

办理地点:研究生处教学管理科(一号行政楼C-211

提示:必须凭主办方邀请函申请;交通费和住宿由mg4355vip线路教师公务卡支出。